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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长沙民政局所属市救助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简章
整理自:长沙市人事局 2008-10-29 9:57:34
根据湖南省人事厅《关于转发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和《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,市民政局、市人事局决定,市民政局所属市救助管理站(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)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公开招聘原则

  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

  二、人员管理办法

  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,实行聘用合同制。

  三、报考资格

  1、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2、富有爱心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
  3、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  4、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。

  四、招考岗位、所需条件、考试办法

  岗位

  招聘人数

  专业

  其它

  考试办法

  文秘

  1

  专业不限

  本科及以上学历,28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后出生)

  笔试、考核

  教育管理一

  1

  文科类专业

  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教育工作经历或正规全日制大专学历且有2年以上任初中班主任经历。年龄28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后出生),身高1.68米以上,限男性。

  笔试、考核

  教育管理二

  1

  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教育工作经历或正规全日制大专学历且有2年以上任初中班主任经历。年龄28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后出生),女性身高1.58米以上,限女性。

  五、报名

  1、报名时间:11月6日至11月8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00-17:30)。

  2、报名地点:长沙市救助管理站(长沙市雨花区窑岭村巷47号,电话:4133497)。

  3、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和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。

  4、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《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,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。

  5、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,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的比例不得少于7:1,达不到此比例的,则相应调整招考计划数。

  6、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14日,领取地点长沙市救助管理站。

  六、考试

  1、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、考核的方式进行。

  2、笔试: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(含综合知识)。

  笔试时间初定为11月15日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

  3、考核:考核人选按与招考职位数4: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。考核分为面试与业务考核,按面试成绩占50%,业务考核成绩占50%合成考核成绩。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。

  七、体检

  1、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。

  2、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,按1: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。考核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,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。

  3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。

  八、考察

  1、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。

  2、用人单位按公务员录用的考察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。考察采取走访调查、座谈、查阅资料等形式,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,考察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学习成绩、动手能力、综合素质能力等条件。

  九、录取与聘用

  1、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。

  2、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核,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,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。

  3、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须经过试用期,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。

  联系电话:

  长沙市救助管理站:0731-4133497

  长沙市民政局人事处:0731-4444004

  长沙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:0731-8666045

  或可登录网站:www.cshr.com.cn,www.csjz.gov.cn附:
长沙市救助管理站简明路线图.doc

  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人事局

 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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